京津翼就业创业手册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河北省深入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实施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
聚焦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支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实施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
加强与组织、教育、科技、民政、国资等部门的对接协同,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
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
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织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等计划。组织“我为河北代言”电商创业赋能乡村振兴大赛等各类创业赛事活动,开展创业实训营、创业之星寻访等活动,打造特色创业活动品牌。
实施“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
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招聘活动。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采取“打包入校”方式,推进就业指导、招聘对接、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政策宣传“六进”校园,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
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实名登记、政策落实等系列服务。提前做好部门信息衔接,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高校,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
全力落实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多渠道发布就业见习岗位。
实施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开展常态化就业创业政策宣讲,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帮扶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
实施就业权益护航行动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
保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民办高校中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 元。
二、适用对象
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三、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河北省人社APP或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向所在院校提交申请,由各院校初审并公示后,统一报到人社局经办机构处室审核。经审核后,在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四、兑现时间:长期。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支持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入驻实体数量、带动就业成效等因素,按规定落实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天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印发《天津市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行动主题为“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行动时间为2023年7月至12月。服务对象为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在各级人社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按照《方案》,将实施十大主要措施,包括:集中公布公共就业服务内容。重点亮出“四个一”,即一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等政策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名录,一批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
一、整体安排
建立完善实名台账。形成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7月底前,建立2023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从7月开始,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引导在津求职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
全面落实实名帮扶机制。以实名台账为基础,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统计,并适时跟进服务。
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结对帮扶。将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大力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梳理更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指导企业做好补贴申报工作,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高频举办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将接续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线上招聘平台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各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积极提供便捷可及就业服务。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调查发布《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支持青年群体参加紧缺职业技能培训,考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促进高质量就业。
二、求职创业补贴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①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②脱贫劳动力家庭的学生;
③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④残疾学生;
⑤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⑥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三、天津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优秀就业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本市登记注册满3年,近3年 (自然年,下同) 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不低于20人的企业。
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明确7-12月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服务攻坚行动。攻坚行动以“助力攻坚 成‘就’未来”为主题,面向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促进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应就业尽就业。
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1131”服务
攻坚行动期间,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集中帮扶,辖区就业服务专员将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联系,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于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将提供“1131”服务,包括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于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对于有就业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帮扶。
开展特色招聘,增加就业机会
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需求特点,深入开展“2023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202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积极落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加大线上线下招聘频次,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截至目前,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7场,组织直播带岗、就业创业指导等特色活动21场。
15分钟就业服务圈更便利
攻坚行动期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下沉专业就业服务力量,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好工作”“就业在北京”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网站等线上平台,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务。汇集北京市支持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打捆打包推送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持续开展新兴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专项技能;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为青年求职就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2/3给予补贴。现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68.86元,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月584.43元。
2、问:如何申请?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 gov.cn)“个人办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
(2)“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个人办理服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
(3)“北京人社”APP:“就业创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
(4)北京通APP:“热门服务”-“办事大厅”-“主题服务”-“社会保障”-“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灵活就业状况报告”
——文件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0〕1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0〕5号)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1.问: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
答: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2.问: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3.问:如何申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申报院校按程序进行材料收集、校级审核、集中公示后,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进行补贴申报。
——文件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
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问: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有哪些?
在本市注册经营、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主体。
2.问:贷款额度及期限是多少?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问:是否有免除反担保?
(1)5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反担保措施。
(2)北京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在孵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市级以上部门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4.问:如何申请?
答: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直接到注册地所在区签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办理担保和贷款手续。
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先到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借款人资格认定申请,认定通过后到市级签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办理担保和贷款手续。
借款人资格认定方式: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栏目;
(2)“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单位办理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栏目线上提出申请。——文件依据:《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补充通知》(京财金融〔2020〕2682号)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1.问: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以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在本市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额度最高1万元。
(1)自2020年11月30日起,创业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创业人员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
(3)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
(4)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2.问: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可在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一次性创业补贴”栏目,或“北京人社”APP“微服务”-“单位办理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栏目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