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毕业季来临,正值求职创业关键期,为更精准、高效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特整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2025年版)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政策内容,快来看看吧。
一、基层就业有激励
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施展才华、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国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1.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面向高校毕业生)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为3年以上(含3年)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系列增量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
2.基层岗位就业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河南采取省级统一招考、县级统筹、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模式,招用5000名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每人每月工资3500元,省财政给予待遇保障,服务期限2年。
甘肃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二、自主创业有扶持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政策扶持,健全创业支持体系,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1.一次性创业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0日)
2.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面向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财金202375号)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为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财金2023]75号)
3.税收优惠政策(面向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系列增量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1.一次性创业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山西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根据带动就业人数,按照每带动一人不超过2000元、总额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浙江支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
3.创业税费减免(面向高校毕业生)
上海对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4.创业资金扶持(面向高校毕业生)
福建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3万至10万元资金扶持。
云南新建30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
5.创业担保贷款(面向高校毕业生)
江西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将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400万提高至6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重庆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企业由400万提高至600万元,按规定给予最高0.5%/年的担保费补贴。
四川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3-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为期36个月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配备1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
云南推行云岭创业贷,个人创业者、企业法人分别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一50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
三、学生求职有鼓励
国家出台社会保险补贴等系列优惠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尽早就业。
1.社会保险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0日)。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系列增量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
2.就业岗位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浙江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农业、社区治理等领域工作,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每年1万元的就业岗位补贴。
福建支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2025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参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26年3月31日前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
江西支持5000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并给予每人1000元/月的岗位补贴,最长可享受12个月。
海南对高校开发公共服务岗位予以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10元,给予每人一次性人身意外险10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
重庆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重庆市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参保1年以上的,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重庆市12个县制造业企业就业的,按照本科生1000元/月/人、硕士生2000元/月/人、博士生3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最长可补贴3年。
3.一次性就业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安徽支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不少于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4.生活住房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吉林通过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科研助理每月补助1000元,连续补助24个月。
湖北针对来鄂求职青年人,全省累计建成137个青年驿站、5563个床位,提供7-15天的免费短期住宿。
重庆为来渝求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免费住宿,在渝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租房优惠、买房信贷优惠等便利。
西藏为毕业5年内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期缴纳社会保险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西藏最低工资标准100%给予每月生活补贴按当年西藏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每月住房补贴。两项补贴时长均不超过5年。
宁夏对2025年度宁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到自治区行政区划内县(市、区)、乡镇(街道)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1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12个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申领时间补贴前5000名。
四、困难群体有帮扶
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是促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出台一次性求职补贴等政策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求职就业。
1.一次性求职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0日)
2.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面向高校毕业生)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5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5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5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系列增量政策,持续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
3.扩大“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
北京扩大“宏志助航计划”项目培训规模,2025年计划培训人数同比增加10%。
山西扩大“宏志助航计划”项目培训规模,建设5所省级培训基地,增加省级配套培训计划6400人,培训总规模达到10000人。
重庆扩大“宏志助航”培训规模,配套实施地方宏志助航计划,累计培训低收入家庭等就业困难毕业生8000人。
吉林扩大“双困生”就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规模,优化培训课程,提供个性化指导咨询,7月底前完成培训人数4506人,比去年增加1813人。
4.一次性求职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
广西实施就业帮扶援助行动,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补贴标准由每人1448元提高至1592元,确保2025届困难高校毕业生精准享受政策扶持。
5.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保障(面向高校毕业生)
河北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5000个临时性公益岗位。
江西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落实毕业去向的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岗位。鼓励高校为暂未落实去向毕业生延长提供免费住宿时间。
海南支持高校开发公共服务岗位475个,用于吸纳雨露计划毕业生以及困难毕业生群体。